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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掌镇人民政府关于低保办理条件及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1 16:15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要符合三个条件:
(1)新绛县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符合当地规定条件。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三、如何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四、申请低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书、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家庭成员从业状况及收入证明、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病历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哪些情况下个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
(2)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且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六、低保家庭中哪些成员可以享受分类施保
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