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政府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公告公示

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参加“技能运城”建设新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2 09:36    来源: 新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镇(社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办下达的退役军人“技能运城”建设新绛行动工作方案培训任务,县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退役军人参加“技能运城”建设新绛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新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10日

 

 

关于退役军人参加“技能运城”建设

新绛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技能运城”建设新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帮助退役军人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具备独立的实践技能操作能力,取得相应技能证书,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二、培训对象

  有意提升劳动技能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三、培训进度安排

  各服务站要按照《新绛县2021年度退役军人培训任务分解表》(附件1),提前登记好参加培训退役士兵信息(信息表见附件2),认真组织,压茬推进,确保全县6月底完成培训任务40%,9月底完成培训任务80%,11月底完成培训任务100%。

  四、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有关规定,结合退役军人自身特点、就业培训意愿,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内容,增强培训实用性,切实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帮助退役军人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技能,有效提升就业能力。退役士兵学完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后,组织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时间地点及适用政策

  我县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为6-11月份,每学期培训7—10天,培训地点为各承训机构内(附件3)。

  六、培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韩东生同志任组长,史红娟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各服务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安置股,负责日常工作。各服务站要成立相应机构,专人负责,及时解决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二)注重宣传发动。各服务站要大力宣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有关政策,深入乡、村宣传国家免费技能培训政策,做好政策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帮助退役军人熟悉了解政策,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定期报送资料。县委、县政府已将“技能运城”建设新绛行动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核内容,各服务站要高度重视,每月30日将附件1中领取培训券和附件2中参加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信息报县局安置股。

  (四)使用电子培训券。组织退役军人通过“三晋通”、“民生山西”APP渠道,领取、使用《山西省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

  (五)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技能运城”建设新绛行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县局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实行每月通报进展,对工作进展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予以批评。

         附件: 1、新绛县2021年退役士兵培训任务分解表

                     2、新绛县2021年参加培训退役士兵信息登记表

                     3、新绛县2021年首批承担培训任务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