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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掌镇关于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25 10:43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太原“5·1”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根据县政府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新安办发﹝2021﹞21号)要求,镇委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四铁”要求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总体部署,全面开展易爆物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落实易爆物品安全生产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瓶装液化气、婚庆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企业、零售店及加工作坊。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时间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30日,采取企业自查自改、镇级全面检查方式进行。
(一)立即动员,全面部署。各村、各部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开展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企业自查自改。各危险化学品(氧气、氢气)、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单位和婚庆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排查整治对象)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有关规定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并按“五到位”要求认真整改。
(三)镇级全面检查。各村、各部门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排查整治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建立专项排查整治台帐,并督促各排查整治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四、整治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对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氧气、氢气)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证照手续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一般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不落实查验、登记购买单位相关资质并向下游客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非自有产权气瓶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已注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民用爆炸物品方面。对未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违规作业、非法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妥善处置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对存在涉危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及有关部门移交的线索的,一律依法严查严处;对查处的涉爆案件,一律倒查涉案原材料来源、流向,摧毁犯罪网络、捣毁制贩窝点,确保打击彻底、处理到位。
(三)瓶装液化气方面。对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但为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一律依法责令整改、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非自有产权气瓶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四)婚庆产品加工作坊等方面。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婚庆产品加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按《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严肃查处;对非法、违法使用或储存氧气、氢气、瓶装液化气等易爆物品进行产品加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涉及领域的分管副职、企业办、农科站、派出所、市监所、卫生院、各学校、各村委主任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应急办,周贵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易爆物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认真收集汇总,及时报送情况。各村,各部门于5月19日前将工作台账报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台账要求签字、盖章,并附整改前后照片)。
泽掌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号
泽掌镇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洪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飞 副镇长
成 员:杨 喆 武装部长
南莎莎 副镇长
陈新龙 副镇长
杨维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安六斤 镇党委委员
平福旺 镇党委委员
卫俊虎 农科站站长
柴虎林 派出所所长
解智敏 卫生院院长
芦振中 市监所所长
各学校校长
各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周贵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泽掌镇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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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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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检查隐患情况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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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隐患数 |
重大隐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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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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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类型: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2民用爆炸物品方面;3瓶装液化气方面;4婚庆产品加工作坊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