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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和失业保险股
发布日期:2021-05-21 17:43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审核县属企业和中央、省、市驻我县企业的职工退休;拟订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和供养亲属待遇标准,承办职工因病或非因公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审核上报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集、审核、备案和管理制度。
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对使用县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进行审核;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县预防、调解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审核县属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困难企业的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