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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21-05-07 16:35    来源: 新绛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经局领导的精心部署下,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为更好地做好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到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映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

  2、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原则。加强火灾的预防和监测,发现火情迅速组织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降低火灾损失。

  3、坚持群结合、科学扑救的原则。建立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加强教育,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4、坚决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森林防火期

  我县防火期是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5月,其中春节、清明为森林防火严防期。在做好重点防火期工作的同时,我县在每年的5月防火期结束后,对防火重点乡镇(泽掌镇、北张镇)留有队员12人,做到全年防火,保证无火时巡山演练,有火时打早、打了。

  三、处理程序

  1、在防火期内,各专职护林员必须坚持每天上山巡逻,若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火情要马上向林业局防火办报告,林业局防火办立即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2、各镇人民政府在发生森林火灾30分钟之内,立即组织应急分队赶赴火灾现场扑救;森林防火办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防火专业队,在一个小时之内赶赴现场扑救。

  3、在组织扑火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应随时向森林防火办报告火情情况。各镇人民政府和专业队在明火扑灭后,必须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彻底消灭隐患,严防死灰复燃。

  4、当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各有关镇负责人,立即组织前往灭火现场,并要起先锋突击作用。当火情较为严重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邻近扑火应急分队前往支援。

  5、火情危急时,如发生百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向县政府报告,请求武警部队增援,并由干部做好接应和带路工作。

  6、森林火灾发生后,县防火办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汇报,并为森林公安排供破案的线索。

  四、扑救方法

  扑救森林火灾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扑救方法一般采用直接灭火和间接灭火或两种方法相结合的灭火方式。直接灭法适用于弱度、中度的地表火,它的方法是用扑火扫沿火线直接打灭火,或用铁锹、铁铲覆土灭火。间接灭火适用于猛烈的地表火和树冠火,它的方法是在人力难以扑救、又来不及开辟防火道的情况下,可在火头前方200米以外点火,这时由于逆风作用使新火迎着火头烧去,两火头相遇时由于缺少氧气达到自行熄灭的一种以上灭火法(此种方法一般尽可能少用)

  接到火警报告后,要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现场,争分夺秒地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扑灭森林火灾需经三个阶段,从投入战斗开始到火场外火线熄灭为扑灭的第一阶段,即围歼火线阶段;外线火线熄灭到火场内明暗火全部扑灭为扑救战斗的第二阶段,即熄火清理阶段。第二阶段是第一阶段成果的巩固,若火场处理不好,还会造成灭灰复燃,导致前功尽弃。因此,这一阶段工作不能忽视;第三阶段为看守巡逻阶段,火熄灭后,还要留下足够人力看守1-2天,经过一次大风的考验证明无复燃可能后,方才停止巡查,火场巡查以火场内“无烟、无气、无味”为余火彻底熄灭的标志。灭火的三个阶段中每一环节都是不可缺少的,决不能重打轻清,或打完就走。

  五、预防措施

  (一)坚持常抓不懈,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镇、村要形成共识,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个、每个山头、每个人员,做到片片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上下齐抓共管、全民防火的工作格局。

  (二)严密监测火情,防患于未然。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预防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任务。对重点林区要进行严密监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重点火险地段要增加巡逻力量,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按制定报告程序汇报。

  (三)严格管理火源,消除各项隐患。加强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必须严字当头,采取断然措施,狠抓野外火源管理,管住火灾源头。在防火期内,要严格加强入山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要严格执行各项火源管理制度。野外用火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有组织地进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进行反复检查。在“清明”、“五一”等节日期间,特别是清明节、冬至前后是我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各镇人民政府要分片落实防火责任,所有责任人、要上山分片看守、禁炮、灭烟。在山头、路口、墓地,加强巡查,严防死守,要通过查找火灾隐患,消除火灾苗头,有效地防止春季森林火灾。

  (四)广泛动员,开展群防群治。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基础是群众,重点在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这是森林防火工作多年的经验。要坚持依法治火,深入宣传实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当前防火紧要期,在重要进山路口设立防火宣传牌,利用标语、广播、宣传车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防火气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