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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5 10:18    来源: 新绛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业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相关规划。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林业资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程;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的管理;管理全县国有林业的国有林业资源;组织全县林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林业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林业采伐限额,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全县林木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和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和审核。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森林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林地保护工作;负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的保护工作。

  6、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林业防火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7、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报全县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8、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9、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0、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在编人数39人,退休人员20内设股室4个,即林业技术站、森林防检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国有苗圃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0年增减情况

  2021年收入2642.32万元,2020年收入2090.28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中央、省级资金的增加。2021年支出2642.32万元,2020年支出2090.28万元。与2020年相比单位支出总体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中央、省级资金的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28万元,与2020年预算有所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公务接待费0.08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较上年预算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4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1年新绛县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5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1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公务用车保障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共20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共1799.76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地市用)_2021-05-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