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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4 17:13    来源: 新绛县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新绛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

  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章,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2、拟定城市管理的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主管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

  4、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执法活动。

  5、负责对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投诉、应诉和调解处理。

  6、负责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对沿街建筑物等方面容貌和临街景观进行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

  7、负责对城市临街用户的装饰、户外广告、牌匾和街道悬挂物等设置审核和管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公共场所临时占用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城区建筑垃圾、渣土清运路线及生活垃圾的清运进行核准;负责城区建设实施开工前备案登记管理。

  8、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指挥、协调、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监督、检查;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新绛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编人数全额事业编制23人,退休人员2人,自收自支11人,协管30人。内设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1个执法中队。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0年增减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568.99万元,2020年预算收入482.9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86.0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福利费增加,车辆更新,房屋修缮。2021年预算支出568.99万元,2020年预算支出482.95万元。与2020年相比单位支出总体增加86.0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福利费增加,车辆更新,房屋修缮。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2.78万元,与2020年预算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车辆更新增加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公务接待费01却349213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万元,较上年预算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1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1年新绛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公务用车保障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共5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共264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新绛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