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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运城市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9批)
发布日期:2021-05-14 16:57 来源: 新绛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单位(盖章):新绛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第二十九批 2021年5月1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SX202105050053 |
汾河大桥南侧有一公园,108国道旁新绛县标志公园,这两个公园一直没有公厕,来往群众随地大小便,环境脏乱差,希望修公厕。 |
运城市新绛县 |
其他 |
经查,群众反映的汾河湾大桥南侧公园和108国道新绛县标志公园没有公厕,少数市民内急就地解决,污染公园及周边环境,给群众的休闲、健身娱乐带来不便。 |
属实 |
1、汾河大桥南侧公园,紧邻3P项目汾河公园,新绛县住建局计划在距汾河大桥南侧公园不足100米处修建1处公厕,2021年12月底完成建设,由新绛县住建局和汾河湾管委会负责落实。未避免重复建设,汾河大桥南侧公园内不再建设公厕。 2、108国道旁新绛县标志公园,因建筑和位置比较特殊,不适宜建设公厕,新绛县住建局计划在108国道修建2座公厕,2022年7月底完成建设,由新绛县住建局和汾河湾管委会负责落实。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