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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水利局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4 12:26    来源: 新绛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管理本县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

  3、负责本县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订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4、负责本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本县河道、水库、湖泊、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6、负责本县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7、负责本县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区县之间的水事纠纷。

  8、参与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利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参与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有149人,在职人数89人,其中行政人8人,事业人员73;自收自支8人,离退人员40享受遗属补助人员20人。

  新绛县水利局属于全额行政单位,下设:扬水工程服务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0年增减情况

  2021年收入4183.21万元,2020年收入4829.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建设性投资减少。2021年支出4183.21万元,2020年支出4829.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单位支出总体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建设性投资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2020年预算有所减少。有所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29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行政人员公务用车补贴。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1年水利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6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84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公务用车保障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共12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共3981.87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

  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