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4 09:13 来源: 新绛县房产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工作。
(二)房地产开发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对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对商品房预、现售进行登记管理。
(三)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全县房屋权属交易工作。
(四)房地产交易管理:对全县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五)直管公房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资产运营工作。主要负责直管公房的维修、防汛、排危、抢险工作。
(六)住房保障管理:负责全县政策性住房的供应。主要是规范政策性住房供应程序,对政策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等环节进行监督与管理。
(七)房屋租赁管理:负责县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对房屋租赁进行登记备案;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对违规租赁房屋行为进行教育、引导、处罚。
(八)物业企业管理: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指导监督物业区域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落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
(九)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查;对中介服务人员资格审查。
(十)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对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房屋租赁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处罚。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在编人数17人,退休人员31人。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市场管理股、产权产籍管理股、房屋管理股、财务股、行政审批股,共计七个股室,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0年增减情况
2021年收入394.29万元,2020年收入1471.4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学府花园廉租房项目建设即将竣工。2021年支出1471.48万元,2020年支出394.29万元。与2020年相比单位支出总体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学府花园廉租房项目建设即将竣工。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17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调入一名财政拨款人员。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共4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共394.29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