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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14 09:25    来源: 新绛县龙兴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太原“5·1”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镇党委政府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村和镇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各村和镇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亲自深入生产作业场所,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瓶装液化气、婚庆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企业、零售店及加工作坊。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时间从202156日至2021530日,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级全面检查方式进行。

    (一)立即动员,全面部署。各村、各部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开展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企业自查自改。各危险化学品(氧气、氢气)、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单位和婚庆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排查整治对象)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有关规定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并按“五到位”要求认真整改。

    (三)镇级全面检查。各村、各部门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排查整治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建立专项排查整治台帐,并督促各排查整治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四、整治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对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氧气、氢气)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证照手续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一般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不落实查验、登记购买单位相关资质并向下游客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非自有产权气瓶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已注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民用爆炸物品方面。对未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违规作业、非法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妥善处置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对存在涉危涉爆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移交的线索的,一律依法严查严处;对查处的涉爆案件,一律倒查涉案原材料来源、流向,摧毁犯罪网络、捣毁制贩窝点,确保打击彻底、处理到位。

     (三)瓶装液化气方面。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但为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一律依法责令整改、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非自有产权气瓶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四)婚庆产品加工作坊等方面。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婚庆产品加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按《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严肃查处;对非法、违法使用或储存氧气、氢气、瓶装液化气等易爆物品进行产品加工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涉及领域的分管副职、企业办、农科站、派出所、市监所、卫生院、各学校、各村委主任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应急办

   (二)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易爆物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认真收集汇总,及时报送情况。各村,各部门于519日前将工作台账报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台账要求签字、盖章,并附整改前后照片)。     

  龙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号

  龙兴镇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常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宋    副镇长

    员:景    镇党委副书记

      副镇长

  王凯伟  副镇长

  阙玉玲  副镇长

      应急站长  

  李岱红  农机站长  

  郝康平  农科站长

  宁功元  道管站长

  任建荣  派出所长

  贺俊辉  卫生院长

  仪殿东  市监所长

  各学校校长

  各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宋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