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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文物保护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3 08:42    来源: 新绛县文物保护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和宣传文物保护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市、省、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保护工作,协同住建部门承担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地下文物的调查和发掘。组织实施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设计、工程施工,负责全县文物保护财政经费和省、国家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使用及决算。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在编人数17人,退休人员4人。内设股室办公室、文物股、安全股下属单位博物馆(二级独立单位)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0年增减情况

    2021年收入557.54万元,2020年收入658.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衙坡环境整治及附属工程完工预算减少2021年支出557.54万元,2020年支出658.8万元。与2020年相比单位支出总体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衙坡环境整治及附属工程完工预算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48万元,与2020年预算有所减少。有所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保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公务接待费0.48万元,较上年预算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88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博物馆独立核算,人员减少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1年文物保护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公务用车保障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55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4万元,项目支出300.6万元,共设定项目绩效目标1个项目,共10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