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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清理规范我县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19 15:01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县发改局严格执行落实到位,第一时间通知绿源天然气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厂,责成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执行,对供水供电供气各环节的收费、接入工程费用及其他各类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不合理收费,从2021年3月1日起应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