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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1 15:22 来源: 新绛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于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企业:
为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部署和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国“两会”危化品安全防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
三、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制定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开展大检查自查自整工作;
2.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部署、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3.企业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名单及职责;
4.涉及硝化、氯化、重氮化等高危工艺精细化工企业是否进行了反应风险评估;自动化是否有效运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运行10年以上的老旧化工装置,企业是否进行设备管道检验检测,是否制定检修计划并落实;
6.是否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制度,是否在重大节假日提级管理;
7.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
8.企业是否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修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9.应急部、省、市专家服务指导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10.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应急救援器材等,并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1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2.复工复产企业是否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开车方案及应急预案;
13.企业是否根据《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修订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大检查,对“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未部署或部署不到位,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企业,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进行通报,对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将严格依法从严查处。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平稳生产。
新绛县应急管理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