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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1-02-24 11:41    来源: 新绛县房产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住房保障股

  职责:

  1、住房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工作。

  2、保障性住房管理:负责拟定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国家和省、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和补贴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按上级要求组织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退出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三)市场管理股

  职责:

  1、房地产开发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动态考核、信用评价工作,对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备案审查。

  2、物业企业管理:负责全县物业企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及信用评价工作,对物业企业进行备案审查;指导监督物业区域成立业主委员会。

  3、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行业机构管理工作,对中介机构进行备案审查,对备案的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4、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对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产交易、房屋租赁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处罚。

  (四)产权产籍股

  职责:

  1、房屋交易确认: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新建商品房转让确认;房改房、集资房转让确认、还迁房确认、存量房转让确认、存量房网签备案、撤销确认,房产测绘成果审核。

  2、房屋楼盘表的建立和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信息平台建设、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服务窗口建设、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

  3、全面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

  4、负责新建商品房预(现)售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5、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核查: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数据准确性、完整性。

  (五)房屋管理股

  职责:

  1、直管公房、公租房管理。负责全县公租房、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安全维护。

  2、房屋租赁管理:负责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积极规范、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六)财务股

  职责:

  1、严格按会计法和有关账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核算的每一笔数字都要做到真实、可靠。准确。及时记账、结账和填报各种账务报表。

  2、按照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进行合理收付。

  3、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报销规定,把好账务审核关。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4、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单位账务收支情况,协助领导做好账务管理决策。

  5、主动协调好与有关单位的业务往来关系。检查指导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6、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