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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公安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3-05-22 16:11 来源: 新绛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新绛县公安局内设机构 | |
机 构 | 职 能 |
指挥中心 |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
国保大队 |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
治安大队 |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办理治安刑事案件;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
刑事侦查大队 |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
交通管理大队 |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 负责全县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
出入境管理大队 | 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 |
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 负责全县互联网上信息监控和侦控工作,指导或直接侦查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和利用计算机进行违法犯罪案件 |
政工监督科 |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
法制大队 |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
警务保障室 |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
派出所 | 负责全县治安防范和管理、治安案件查处、人口信息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和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和公共秩序管理 |
看守所 | 负责羁押依法被逮捕,刑拘的犯罪嫌疑人,负责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负责对判处拘役的人管教和劳动改造工作,负责羁押教育管理,依法被劳教人员 |
治安拘留所 | 负责治安拘留人员教育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