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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15 14:06 来源: 新绛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房屋所有人李新生因新房城镇字第1999000897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已于2021年1月14日提交补发申请,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限期与房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59—7523080。
新绛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