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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07 10:05    来源: 新绛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监发〔2020〕89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运安办发〔2020〕14号)以及《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运市监特设〔2020〕4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崔建平局长担任,董慧明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特监股和各市场监管所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特监股,具体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专项检查的重点及内容

(一)专项检查的重点:

重点检查三大压力管道摸底建档和检验检测情况,盛装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等高危介质的压力容器、高后果区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情况。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回头看”。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完善执行情况;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情况。

2、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办理设备使用登记,是否有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改造行为以及是否存在非法使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在用特种设备的试运行安全检查、定期自行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并根据设备特点和使用状况对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消除。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员工安全教育情况;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是否按照预案实施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予以记录。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担责任。同时加强与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联动,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自查,落实责任。要将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传达到各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切实担负起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工作,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落实整改资金和职责,制定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法。要根据辖区设备风险状况,行业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确定专项检查的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存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限期整改到位并按时复查,对严重危及安全或企业拒绝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止设备运行或停产、停业整顿,必要时责令停产整顿。

(四)加强指导,主动服务。要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省局和市局关于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的工作安排部署。主动服务保障,助力复产复工,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要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和可行办法,切实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认真总结,做好报送。要确定专人按时报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结束后,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检查隐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