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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城乡建设管理行政执法队关于在“三零”创建中开展矛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09 16:41    来源: 新绛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零”创建工作的部署精神,全面分析创建形势,加强风险评估研判,针对性采取措施,着力整治化解矛盾隐患,推进平安新绛,法治新绛建设深入开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可能引发上访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各类苗头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工作有的放矢。坚持目标导向,分类施策,集中整治化解矛盾隐患,推动“三零”创建工作强势开局,扎实开展,顺利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切实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事)件发生,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努力为建设平安新绛、助力新绛高质量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上访问题隐患。主要包括文庙市场和南门市场整治、流动摊点整治、店外经营整治、广告牌匾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隐患。

(二)安全事故隐患。主要包括广告牌匾存在螺栓松动、固定性能差,广告牌焊接口和切口、承重结构、钢丝绳等方面的牢固性等安全隐患。

三、方法步骤

此次矛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5月10开始到7月底结束,分安排部署、排查摸底、整治化解、评估总结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15日)

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召开专门会议迅速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6日-6月1日)

以中队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市场、流动摊点、商铺等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深入排查,全面了解掌握可能引发上访问题、安全事故案件的矛盾隐患,切实做到对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心中有数,并逐个摸清底数,登记造册,落实责任,防止苗头性隐患问题发展演变成上访案件、安全事故案件;要对近两年来的群众上访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件情况进行综合研判,了解不稳定因素。

(三)整治化解阶段(6月2日-7月10日)

对排查掌握的的各类矛盾隐患问题,按照早控制、早整治、早化解和依靠基层化解、依法化解、化解在基层的工作要求,逐一明确责任队长、整治措施和整治期限,逐一整治化解,逐一销号。

(四)评估总结阶段(7月11日-7月20日)

各中队对本辖区矛盾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评估总计,报送统计汇总表和评估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执法队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县总体部署,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队长孙军保担任组长,副队长贾立伟、黄旭东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中队负责人担任。

2、深入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发布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意义,阶段任务和工作目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3、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对大排查大整治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汇总表、评估总结报告等,要及时报送。同时,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突出成效,以信息简报、图片等形式随时报送,促进工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