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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7-12-07 17:00 来源: 新绛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具体承办机关会务、文秘、信息、宣传、机要、信访、接待、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和纪检监察等项工作。负责对城区户外广告、沿街门店装饰改造进行审核和管理;负责店招店牌、临街店面和户外摊点、亭棚的设置进行审核和管理;对县区临时占道、占地和自行车停车处的设置进行审批和管理;负责占道费的征收;负责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备案登记和临街门店经营户的备案登记管理。
2.财务股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计划、统计和财务管理。负责收费、罚款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和预算内、外贸金的核拨;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管理工作。
3、政策法规股
负责城市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贯彻落实,调研、起草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社会宣传和普法工作;组织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负责执法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备案及其听证和行政诉讼;实施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工作,对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纠正、查处,对执法人员作风、纪律进行督查;配合所属执法队伍处理疑难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社会评议活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人大汇报。
4、城区执法中队
主要按照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城市管理领域中行驶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
1、负责建成区内私设摊群、流动摊点管理工作。
2、负责建成区内擅自行驶城市道路大型车辆的管理工作。
3、负责建成区内宣传活动及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工作。
4、负责建成区内门店商品外溢、店外加工、店外维修等管理工作。
5、负责建成区内乱贴乱画、乱摆乱挂、乱堆乱放、乱丢乱弃、乱抛乱撒的管理工作。
6、负责建成区内临路新建、扩建、改建及立面装饰装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负责建成区内私搭乱建和破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共事业行为的监察管理工作。
8、负责建成区内机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的管理工作。
9、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