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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掌镇突发事件总体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19-06-03 16:46    来源: 新绛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加强我镇各类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做好县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新修订预案如下。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下列给我镇正常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超出有关职能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本镇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区域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一)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火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二)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险品污染或泄露、火灾、疫情、中毒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等。

(三)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起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如非法集会、上访示威等,刑事杂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等。

二、预案的实施原则

(一)“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二)“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实行三级预警,对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三)“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发生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镇一级的统一指挥力调度。

(四)“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部门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三、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突发事件即发,即自动生成泽掌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视突发事件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预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进行紧急救援。

(一) 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构成及其职责

总指挥:刘磊

成员单位:安监站、派出所、水利站、林业站、供电所、市监所、农机站、民政办、卫生院、泽掌联校、泽掌中学、各村村委会。

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全镇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

(二) 专业处置组及其职责

1、现场处置组:由泽掌派出所负责。

组 长:柴虎林

成 员:派出所干警、全体联防队员

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维护全镇和事发地区的社会秩序,确保主要道路畅通;对全镇重点地区进行巡逻防控,必要时采取特别管制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件。

应急组:下设三个组

第一组组长:吕国栋

成  员:刘红娟 杜春琴  安六斤 杜保民 卫振生

周贵喜 光俊旺  芦红云  任永霞 兰小凡  

第二组组长:武鹏月

成  员:王爱竹  薛增禄  平福旺 张建军  卫俊虎  

卫晓勇  王爱霞 赵小莹 杨志良

第三组组长:杨  喆

成  员:李新生  吴青元 崔建奎 王东亮  赵江河

        王保林 仲振鹏 荆 丽 聂卫平

组织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

对伤亡人员或发病患者、被感染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消毒防病处理;对事故可能引证发重大疫情的地区提前防疫;对已经发生疫怀有的地区进行隔离控制。

4、后勤保障组:由镇办公室负责。

协调镇有关部门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调拨、运输;确保水、电、气、粮、油、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不法行为,保证商品供应充足,物价稳定,市场秩序良好。

5、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办负责。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部门派出的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6、善后处理组:由民政办负责。

负责对受害群众进行安置、理赔、抚恤;做好接受社会捐赠等其他善后工作。

四、搞好综合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域各单位在镇指挥部领导下,完成综合保障任务。

(一)镇办公室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全镇水、电的正常供应;对受损的公益设施进行恢复。

(二)医疗部门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防疫部门针对疫情级别安排流调、隔离、消毒工作。

(四)环卫部门要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五)道管站要保证交通通畅。

(六)镇办公室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通讯畅通。

(七)镇财政所设立处理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承受时增加资金投入。

(八)应急专业队伍要具备高素质,快速反应能力和足够技能良好装备,事发后,迅速到达现场。

五、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突发事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半个小时内)向镇党委、政府(电话0359-7710359)报告,由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向镇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的批示在第一时间(半个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值班室,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源单位必须做到;

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指挥部领导及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机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六、附则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事故类别、本预案和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本预案中各组长是具体实施活动的召集者和组织者。所有人员在接到组长召集通知后,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镇驻地人员要求在接到召集通知半小时内赶赴现场),并根据指挥部统一指令开展工作。对于不服从安排、行动迟缓、推诿不前、临阵脱逃、办事不利者,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本预案的管理单位为镇办公室,每半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