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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湾经济开发服务中心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1-31 11:10    来源: 新绛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防止各劳务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及时有效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事件,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南红发

副组长:苏一新

成员:苏旭坤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进程监督、检查监督、处罚决定,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做好上下联络、信息反馈、日常投诉处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直接负责人,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确保不发生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引起的群体事件。

三、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接到项目部举报人的突发事件报告后,项目部应迅速将情况上报上级各相关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打开通讯设备沟通联系,密切注意动态,防止事态扩大。

四、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措施

1、项目部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和督促做好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加强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动态监督,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发生,对已发生的事件苗头的,采取积极措施,实施现场控制,制止事态扩大。

2、对已发生重大事件的,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向上级各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调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公司相关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到场,了解情况,提出处理方案。

4、了解清楚欠薪数额及情况后,督促筹集资金,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必要时动用公司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账户支付。

5、 根据上级指令,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派出所,积极参与处理农民工纠纷。

6、 认真处理农民工投诉,按照规定期限,及时处理反馈和结案, 防止矛盾激化。

7、项目部设置投诉热线8小时开通,确定一位主要领导为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联系人,确保随时联系。遇突发事件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

五、 对项目部工作要求

1、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好防范群体事件预案,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组织,并根据自身需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资金和人员。

2、 当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项目部要自觉行动起来,并根据自身特点,积极筹备资金,做好调整工作,确保社会安全。

3、 项目部负责人要密切注意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