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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目标考核制度

发布日期:2018-06-08 18:23    来源: 新绛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汾河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目标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

(一)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二)综合评定,发扬民主;

(三)以奖为主,以人为本;

(四)平时与年度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集体与个体结合。

二、考核内容

目标考核的内容包括:共性目标、部门目标、个性目标。

(一)共性目标。共性目标是机关所有部门及其成员共同遵守和执行的目标任务。包括党性党纪、道德品行、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作风形象、学习培训、集体活动、联系基层以及办公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目标任务。

(二)部门目标。部门目标是机关各部门及其成员有独立业务特点的目标任务。包括县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分解到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部门分解到其成员的具体任务以及上级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个性目标。个性目标由各部门制定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及委、政府考核的部门目标内容具体的考核细则,考核本部门每个工作岗位。

、考核程序

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次年元月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元月中旬向党政办报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展开考核工作。

(一)组织开会民主会议。听取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学。部门成员可以补充发言。按本办法规定由党政办负责召集相应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二)计算考核得分。区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原始凭据,计算被考核人员及部门全年共性目标、个性目标、部门目标考核得分。

(三)接受群众监督。总得分初步汇总后,在一定时间公示。

(四)考核名次确定。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科室、个人进行排名。

、组织实施

岗位目标考核在支部的领导下,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成员的岗位目标考核细则,负责抓好部门考核。